急診就醫須知

一、就醫流程與攜帶資料

二、健保署VPN公告訊息:

因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條第2項修正:係對於未滿十四歲之保險對象至醫院就醫,應繳驗之證明身分文件,增列得以切結文件代之。

 

 

三、急診入住院流程

 急診病人經醫師診療或留置觀察後認為必需住院且有病床時,由負責醫師開立 "住院許可證" 交由病人(或親屬)至急診批價處辦理住院手續,並列印住院許可證給病人(或親屬)交予診間護理人員,待護理人員交班後,再由服務員陪同病人及家屬入住病房。

 

四、急診各科醫師駐診時間

   內科、外科醫師駐診時間:24小時,全天候服務。

 

 

 

 

最後更新日:2024/11/01